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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品交易规则修改征求意见,药价放开成亮点

发布日期:2014-11-16 点击数:4840

   广东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征求对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规则相关办法修改意见通知》,拟对广东省基药与非基药交易办法、药品采购与配送、药品结算、交易监督管理及交易机构管理等6方面进行修订。该意见稿甫一公布,便引起市场极大关注。

   杭州一家药企政府事务办资深人士表示,该征求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对药价的放开,淡化了物价部门的作用,与当前国家提出的药品价格放开不谋而合;同时,低价药采购规则也进行了较大修改,由议价交易变为挂网采购;此外,药品交易周期由原来的每个月竞价改为每个季度竞价,无疑减轻了企业压力,可以看作是对之前的一种“纠偏”。

  根据征求意见,广东拟调整入市价数据源的采集机构、入市价计算机构和最高临时零售价计算机构等3个机构,而这三个核心机构此前正是由该省价格主管部门把持。调整的结果是将促使该省价格主管部门淡出价格制定体系,这三项行政职能则分别被省卫计委、省药品交易机构、医疗机构取代。

  征求意见明确指出,同一药品不同厂家的全国各省中标价格和广东现行采购价等数据由原“省价格主管部门会省卫生主管部门采集”修订为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采集”;入市价由原“省价格主管部门会省卫生主管部门制定”修改为“由省药品交易机构计算,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由原“省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差率计算出每一交易价格的最高临时零售价修订为由“医疗机构”根据每宗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出成交品种的临时零售价格。

上述人士指出,物价部门退出价格制定体系,初衷应该是减少行政干预,发挥市场机制在药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就是放开药价。不过,他强调,广东应该不是在执行国家药价放开的政策,只是恰逢其会,不谋而合。“在目前国家还未出台明确政策的情况下,广东省的药价放开并不能成为一个风向标,对其他省市的影响较小。”

  就在前天,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彭森公开表示,药品的价格有望一步放出,完全放给市场。在此之前,发改委向各省物价部门发文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的消息也不绝于耳。据市场消息,发改委将在今年底前将最先放开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以及专利药等四项药品价格。此外,医保目录内药品价格拟改由相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实际价格由市场决定。

  此外,广东此次对于低价药交易规则的调整同样让市场瞩目。广东表示,低价药将由原“议价交易”修订为“直接挂网”,也就是说,在日均费用标准西药≤3元,中成药≤5元内,由生产企业自主报价,交易机构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行选定。据了解,广东发改委此前已取消省级以及国家发改委的定价范围内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格,近7000个品种剂型的低价药品已经放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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